tianmo 发表于 2025-6-24 11:21:43

接前两贴交通事故后续

前面的帖子
https://hostloc.com/thread-1416778-1-1.html
https://hostloc.com/thread-1417433-1-1.html

今天拿到认定书,认定我为次责,电动车方主责,说我违反【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】办法“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、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,应当避让。”之规定,目前正去市交警队准备申请复议

opentt 发表于 2025-6-24 13:28:14

本帖最后由 opentt 于 2025-6-24 13:30 编辑

你别老单方面描述了,也别怪mjj喷你,单方叙事本就不可全信

既然你要来论坛评理,

之前你说有行车记录仪视频,你把视频发出来先看看呗。如果真按你所说,我相信站你这边的会更多

b66667777 发表于 2025-6-24 12:48:24

这就是中国

hkkvm 发表于 2025-6-24 11:24:58

竟然没有用通过路口时没有认真观察的理由?

bannelu 发表于 2025-6-24 11:31:02

hkkvm 发表于 2025-6-24 11:24
竟然没有用通过路口时没有认真观察的理由?

因为楼主已经观察了,被另外的车子吸引了

HOH 发表于 2025-6-24 11:42:27

自找苦吃

Chen 发表于 2025-6-24 11:43:55

不要杠 杠你就输了 赶紧换车牌吧 以后到哪都是违章

icest 发表于 2025-6-24 12:50:22

hkkvm 发表于 2025-6-24 11:24
竟然没有用通过路口时没有认真观察的理由?

我也觉得这个更常用

fuckjp 发表于 2025-6-24 13:44:33

本帖最后由 fuckjp 于 2025-6-24 13:46 编辑

你就说你过路口 是否有超速,我以前 撞了闯红灯的电驴,因为我抢灯所以超速了,对方基本没问题 而且逃逸了,交警说要么认全责找保险公司修车,要么一起去查监控,但是电驴一般没车牌,找起来不太容易

我要补几面的车油漆,加上自己不懂,又着急赶着上班,就认了个全责

Jack-Ma 发表于 2025-6-24 13:49:18

蹲个后续,估计大概率还是次责,和谐社会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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