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前两贴交通事故后续
前面的帖子https://hostloc.com/thread-1416778-1-1.html
https://hostloc.com/thread-1417433-1-1.html
今天拿到认定书,认定我为次责,电动车方主责,说我违反【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】办法“第二十九条第四款机动车遇非机动车、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,应当避让。”之规定,目前正去市交警队准备申请复议 本帖最后由 opentt 于 2025-6-24 13:30 编辑
你别老单方面描述了,也别怪mjj喷你,单方叙事本就不可全信
既然你要来论坛评理,
之前你说有行车记录仪视频,你把视频发出来先看看呗。如果真按你所说,我相信站你这边的会更多 这就是中国 竟然没有用通过路口时没有认真观察的理由? hkkvm 发表于 2025-6-24 11:24
竟然没有用通过路口时没有认真观察的理由?
因为楼主已经观察了,被另外的车子吸引了 自找苦吃 不要杠 杠你就输了 赶紧换车牌吧 以后到哪都是违章 hkkvm 发表于 2025-6-24 11:24
竟然没有用通过路口时没有认真观察的理由?
我也觉得这个更常用 本帖最后由 fuckjp 于 2025-6-24 13:46 编辑
你就说你过路口 是否有超速,我以前 撞了闯红灯的电驴,因为我抢灯所以超速了,对方基本没问题 而且逃逸了,交警说要么认全责找保险公司修车,要么一起去查监控,但是电驴一般没车牌,找起来不太容易
我要补几面的车油漆,加上自己不懂,又着急赶着上班,就认了个全责 蹲个后续,估计大概率还是次责,和谐社会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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