傻逼
暗夜精灵 发表于 2025-8-6 10:44
这个条例完全就是把主动权交给员工了
如果是那种愿意搞事的 老板只能认栽了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私下契约,就不具备雇佣或买社保的法律效应
个个都是人才啊
社会主义国家不会这么干的
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人真幸福啊
不可能
4小时哪个公司能接受
啥都有可能
但4小时也太..
b66667777 发表于 2025-8-6 11:47
傻逼
傻逼
我很忙 发表于 2025-8-6 12:25
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私下契约,就不具备雇佣或买社保的法律效应
我记得只要能提供工作证明,就代表有雇佣关系,不是说没签订劳动合同就不算劳动关系,而且不签劳动合同,真打官司时,可以法律申请两倍工资
上有政策,下有对策。可不可以:工作4小时+自愿无偿加班8小时=每天实际工作12小时,继续996?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