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一帖,
纽约最高法院裁定,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居住在布朗克斯动物园的大象Happy在法律上不能被视为一个人。这一受到密切关注的案件考验了将人权适用于动物的界限。一个动物权利组织提出的案件认为,Happy应该从动物园被释放。
Nonhuman Rights Project认为,Happy是一头自主的、具有复杂认知能力的大象,值得享有法律为“人”保留的权利。
动物园及其支持者警告称,Nonhuman Rights Project的胜利可能为更多代表动物的法律行动打开大门,包括宠物、农场动物和动物园里的其他物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