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球主机交流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CeraNetworks网络延迟测速工具IP归属甄别会员请立即修改密码
楼主: hotsnow

[疑问] BuyVM 疯了?真的疯了...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1-11-15 16:34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英语不好有压力啊.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15 17:3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cnx 于 2011-11-15 16:34 发表
英语不好有压力啊.


多练练,加上 Google Translate,呵呵。。。

欢迎英语帝们去展示一下英语水平...
发表于 2011-11-15 21:32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现在还能用buyvm的三级域名吗
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11-15 21:36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foxlovefox 于 2011-11-15 21:32 发表
现在还能用buyvm的三级域名吗


可以,但是不能自定义了,随机分配的。。。话说这个域名有啥用啊,又不让做站。。。
发表于 2011-11-16 11:23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buyvm方面,自从各种事件后,导致各种“0容忍”。道理上可行,可是肯定是伤害了消费者一方。感觉病毒之说都是次要,充场面罢了,什么js处理过多,信服度非常的低,虽然在讨论。最重要的还是“0容忍”这BT原则,有点和NBA差不多。

你的方面,不要再纠结注册这样的域名是不是有意,正如回复所说,这是常识,不要想着提供方会提前堵住所有的“漏洞”,你发现了“漏洞”应该是提醒buyvm堵上而不是利用。国外的通常逻辑不像我们,是有罪论,即从一开始,你就是有罪的,你要做的就是提供证据证明你无罪,可是这次事件是非常难提供确实的证据证明你无罪,这就是国外法律思维逻辑的变态之处。

综上,buyvm会越来越敏感(是不是针对china大家心里明白),因此还在上面或者想进入的,好心理准备。
发表于 2011-11-16 11:3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复 85# neverno 的帖子

没买,不关心.
发表于 2011-11-16 11:33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neverno 于 2011-11-16 11:23 发表
buyvm方面,自从各种事件后,导致各种“0容忍”。道理上可行,可是肯定是伤害了消费者一方。感觉病毒之说都是次要,充场面罢了,什么js处理过多,信服度非常的低,虽然在讨论。最重要的还是“0容忍”这BT原则,有点和NBA差不多。

你 ...

国外奉行的是无罪论,只要不能证明你是有罪的,你就是无罪的。你说的这套是中国的逻辑。真的是被buyvm洗脑了。

评分

参与人数 1威望 +1 收起 理由
neverno + 1 看88楼回复

查看全部评分

发表于 2011-11-16 11:40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larry 于 2011-11-16 11:33 AM 发表

国外奉行的是无罪论,只要不能证明你是有罪的,你就是无罪的。你说的这套是中国的逻辑。真的是被buyvm洗脑了。

是吗?有看国外法律的判决吗?有看国外大公司被调查的案例吗?无罪论?
发表于 2011-11-16 11:40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larry 于 2011-11-16 11:33 发表

国外奉行的是无罪论,只要不能证明你是有罪的,你就是无罪的。你说的这套是中国的逻辑。真的是被buyvm洗脑了。


主要他们不来批评教育这一套。抓到就罚,有理就说,没理认栽。要理论也得讲技巧,老外拧起来一根筋,什么都拿规定来挡,硬碰硬根本不行
发表于 2011-11-16 11:49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larry 于 2011-11-16 11:33 AM 发表

国外奉行的是无罪论,只要不能证明你是有罪的,你就是无罪的。你说的这套是中国的逻辑。真的是被buyvm洗脑了。

我们根本不存在有罪论和无罪轮,要存在的前提是司法公正的环境下,天朝根本不存在这个环境,谈不上任何有罪论和无罪论。

或者我说的国外有点范围大了,日本的几次大型调查事件,更让人看得出是无罪论。可是在美国等欧美国家,都是奉行有罪论的,自己去看看多次调查自己公司也好,别国公司也好的事件(包括坑我们天朝公司,就是因为不适应)。

评分

参与人数 1威望 +1 收起 理由
larry + 1 见91楼评论

查看全部评分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全球主机交流论坛

GMT+8, 2025-12-14 07:52 , Processed in 0.076259 second(s), 12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