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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Windows VPS] 强烈建议降低第一次悬赏的处罚力度,@欧阳逍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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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7 02:29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@欧阳逍遥及各位大大,本人上个月刚被封一大号,原因就是小白发帖求助没人理,所以就再发个悬赏贴,以为这样会有人积极帮助。结果大家是挺积极的,不过都是来告别的 求助的反而没有答案。

今天在一个自杀贴里面回帖了,又被人说点将了又要封???(后来搞清楚了,但是我没接收啊)

这都是些啥破规定啊,关于这个悬赏的问题我早就想说说了,之前这个新号在投诉区也发过建议,但是没人理!

第一、虽然版规上有说不能发布悬赏,我相信很大部分人都没有仔细看,特别是新人,谁又会想到悬赏违法呢?还是死刑!
第二、如果悬赏功能不让用,那为何不关闭了呢,故意挖坑?

所谓不知者不罪,只是不小心发了一贴悬赏就永封有点不公平吧,一个号又不是买来的,辛辛苦苦两年积累到金牌不容易,这种非恶意的小错误,警告一下,下次再犯则永封更能服众吧。动不动就永封,然后只能去买号了,这不是助长倒卖吗。

只要是悬赏就永久封号,这种**的一刀切真的合理吗?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呢?跟往年某些地方公务员为了怕担责任就一刀切的拒绝有什么区别?现在习大大都说这样是不对的,是不作为!

新人、甚至包括很多金牌会员都不一定知道有这规定吧,真有事请教发的悬赏我不知道道理会影响什么?比起那些恶意灌水、发布不良信息的好多了吧,就算论坛之前有过什么历史故事,造成这一规定,我认为这种没有产生恶劣影响的,应该第一次予以警告就行了吧,很多行政处罚也是这样吧。一棍子打死对别人的影响远比发个悬赏更大!

另外我也翻到最早定这个规定的帖子,大家可以看看:

https://hostloc.com/thread-463780-1-1.html

当我们新人不知道当初发生了什么,但是我记得原来出这个规定的版主,好像自己都被大家呼吁最后罢免了吧

前任的荒诞规定还一定要继续吗,原帖里面也有很多人反对的,说这就是典型的因噎废食。

希望现在的版主、超版应该商量下,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建议修改下吧,小惩大诫,要先小惩,不听再大戒!
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2:1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典型的我不看版规我不知道我还有理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3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涉嫌颠覆政权
发表于 2021-11-7 02:56:48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wwbfred 于 2021-11-7 03:12 编辑

我也很纳闷,一个功能不让用,直接通过技术手段下掉不行么?开着这个功能,用就封号,这是什么操作。
以版规规定为理由,听起来逻辑毫无破绽,但仔细想想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。我注册了上百个论坛账号,难道每个版规都得一行一行读一遍记清楚?哪个奇葩规定没注意,踩到坑了就封号,这怎么想都说不上是合理。就好比杀个人会被枪毙,这谁都知道无可厚非,但你家规定撒泡尿也枪毙,还把马桶摆屋里,这就绝对有问题。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6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懂小姐 于 2021-11-7 02:37 编辑

看样子,吃一堑还是长不了智,这脑子建议别混论坛

再给你多说一句,这不是什么前任的荒诞决定,这是我是人时期大家投票的结果
发表于 2021-11-7 03:51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
小尾巴翘起来
 楼主| 发表于 2021-11-7 02:37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byhmsrsh4 发表于 2021-11-7 02:32
典型的我不看版规我不知道我还有理


小朋友不要这么强势,我几十岁的生活经验只是说点人之常情。
我没说这样有理,只是说第一次不应该就处罚那么重,人总有疏忽没有看到的地方,也总有不小心犯错的时候。但是小错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难道就要把他杀了吗?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2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他们吓你的,不会封你的。只要你不发悬赏就不会。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2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中级会员,呵呵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你没领悬赏就不会
发表于 2021-11-7 02:39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对于论坛的发展有建议或意见,对本规章有任何建议和意见,请在《 投诉与意见 》版块发贴或直接和管理团队中的成员联系。
发表于 2021-11-7 02:40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别吓我,跟帖也会被封的话 ,那我有点完蛋了。应该不会吧。话说悬赏不能发还真是才知道,不过我一直以来很抠门。不可能发悬赏的。这点倒是安全的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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